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3月11日上午,我校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在主楼四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朱玉珠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校办公室副主任高飞主持。
仪式上,朱玉珠代表学校与各位法律咨询委员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他代表学校党委,对上一届委员们的辛苦付出和为学校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感谢,并对新一届法律咨询团队的组建表示祝贺。他指出,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举措。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新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成功组建,标志着学校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志着学校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事务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治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朱玉珠对法律咨询委员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当好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围绕学校党委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合规;二是主动依法履职,当好依法治校的“助推器”。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学校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对涉及学校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听证等事务提供更加有理有据的法律建议;三是扛牢责任担当,当好维护权益的“护航员”。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让师生反映诉求有渠道、权益保护有依靠,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会议宣读了《佳木斯大学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和《佳木斯大学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委员会受聘人员名单》等办法制度及工作分工。
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战宝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成为学校法律顾问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在未来工作中,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服务于学校的法律工作,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把好学校管理“法律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法治佳大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